Mua bộ sưu tập lớn các trò chơi bóng đá ở đâu

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大門 周廣軒 攝 中新網深圳5月26日電 (鄭小紅 徐曉美)兩年前發生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2·12包茂高速特大交通事故”案,26日上午在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事

“2·12”包茂高速特大交通事故案深圳開庭

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大門 周廣軒 攝 中新網深圳5月26日電 (鄭小紅 徐曉美)兩年前發生·1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2·12包茂高速特大交通事故”案,26日上午在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包茂該事故死者傢屬以車禍發生路段高速公路護欄不合格等為由,高速將重慶市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特大庭並提出賠償要求。交通 據悉,事故被告方重慶市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在接到深圳市寶安法院的案深傳票後,主動向法院要求追加瞭事發路段高速公路的圳開設計方西安公路研究院和施工方成都華川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為共同被告。 2015年2月12日上午8時許·12駕駛人鮮於雲飛駕駛一輛深圳牌照的包茂粵B3JJ65號別克商務車行駛至包茂高速進城方向濯水至黔江段時,駛出高速公路右側護欄發生翻車事故,高速造成車內5人全部死亡,特大庭其中2人為姐弟。交通 經調查,事故重慶市交通執法總隊認定駕駛人鮮於雲飛不當駕駛行為是案深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但排除駕駛人酒駕、毒駕、超速行駛、疲勞駕駛、使用手機等違章行為引發事故的可能。 原告方訴稱,案件事發路段的護欄立柱質量不符合相關標準,道路缺陷造成本次交通事故損失的擴大,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數額應由法院依照道路缺陷和損害後果的原因力比例依法判決。 原告方提交的由重慶市交通執法總隊出具的《專傢意見書》表明:事發路段立柱實際埋入深度與施工圖、竣工圖不符,事發路段施工段設計圖上載明外展圓頭式端頭結構立柱埋入深度應為80厘米,實際埋入深度僅為40厘米。外展端部立柱間距設計、施工不符合JTG/TD81-2006《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細則》要求,外展圓頭式端頭結構立柱間距應為2米,本次事故發生地施工設計圖和竣工圖護欄外展端部立柱間距實際為4米。 被告方辯稱,護欄設施的技術狀況不是造成此次事故發生和車輛駕乘人員死亡的原因,《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細則》關於立柱間距的標準為推薦性標準而非強制性標準,因事發路段存在排水溝,為避免排水溝排水不暢造成更大的安全隱患,護欄距離並沒有按照推薦性標準執行,而是根據具體情況計算設置。事發路段護欄立柱是埋在混泥土基裡的,按照規定40厘米的埋入深度已足夠。 原告方當庭出示由重慶警方提供的事發現場照片,認為,從車禍現場照片可判定,護欄立柱是填埋在土基裡而非混凝土基裡;原告還認為,被告方所稱的“護欄立柱埋入地下40厘米已足夠”,無法律依據。 死者鮮於雲飛的父親和兄長均表示:“如果施工方嚴格按照國傢相關標準施工,護欄立柱不偷工減料,護欄就該起到其應有的防護作用,阻止、減輕事故的損害程度,不至於五條鮮活的生命因此逝去,讓四個傢庭陷入巨大痛苦和困境。” 此案並未當庭宣判。(完)

访客,请您发表评论:

Powered By Mua bộ sưu tập lớn các trò chơi bóng đá ở đâu

Copyright Your WebSite.sitemap